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13 公 开 人:廖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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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11-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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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债权人曾祥顺、曾祥托的申请,本院已于2023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比谦律师事务所为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航三路 8号D栋。联系人:廖伟权,联系电话:18178289151)。本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18日前向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广西壹点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 2023 年11月23日9 时在本院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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