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26 公 开 人: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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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飞虎 联系方式: 18188803399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2-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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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7日作出(2022)粤01破申46号决定书,决定对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河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郑飞虎。

鉴于新银河公司存在重整的价值及可能性,为维护新银河公司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现本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推动和保障新银河公司完成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新银河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本临时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募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新银河公司及其核心资产(位于广州市开发区南翔一路50号的土地和房产)的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通过重组引资盘活新银河公司,妥善解决处理债务人的债务纠纷等问题。

(四)本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

、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档案记载,新银河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事项

内容

名称

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06867831XU

住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罗丞

注册资本

38,128.2597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广州锦纶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6,689.7818万元,占股70%;

广州胜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1,438.4779万元,占股30%。

二、主要资产(最终以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为准)

新银河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广州市开发区南翔一路50号的土地和房产(建筑面积为72459.5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6725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459.55㎡, 房地产权证编号为: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550025386号)

1.项目登记情况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7年6月22日核发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4959号]不动产权证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位于广州市开发区南翔一路50号土地和房产权利人为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情况

1)前期已开发建设项目

根据不动产权证[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4959号]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册表,该67256㎡面积的土地前期已开发建设了72459.55㎡建筑物,建基面积为13910.4392平方米,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权属单位为新银河公司。

2)目前正开发建设项目

新银河跨境电商产业园一期改建项目,建设位置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50号,建设规模为厂房A,1栋地上2层(首层设有夹层),建筑面积3199平方米,已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据新银河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目前已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件办理产权证,相关部门仍在审理中。

3)项目剩余可建面积以实际评估及测绘为准)

计算项目剩余的可建面积及用地面积,需先用2018年修规的总建筑面积(134554㎡)减去项目已建建筑面积。已建面积有两部分,一部分为已办产权证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4959号《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72459.55㎡,一部分为正在开发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建筑面积3319㎡,两部分建筑面积合计75778.55㎡。因此,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34554㎡,减去已建面积75778.55㎡,项目剩余可建面积为58775.45㎡。

 

 

 

 

 

 

 

 

 

新银河项目地块区域图

 

三、招募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态良好,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新银河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房地产开发及/或销售企业优先。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一)至(三)项的资格条件。

(五)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222418:00(北京时间)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临时管理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4.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5.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182021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主营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

6.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7.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决议原件;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文件;

9.关于愿意参与新银河公司预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新银河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注意】前述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在报名时应当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叁份交至临时管理人处,同时应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三)尽调保证金缴纳、退还及没收规则

1.临时管理人在实际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的三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前述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尽调保证金缴纳工作及签署保密协议书,之后正式进入尽职调查阶段。

2.意向重整投资人对从临时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意向重整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直接没收尽调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3.已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至本临时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4.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则尽调保证金直接转为重整保证金。

5.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尽调保证金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6.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确定报名是否延长时间,并在报名工作完成后,另行确定时间组织符合前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答疑、现场踏勘,为意向投资人进行必要合理的尽职调查提供条件。

7.尽职调查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五天。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应当在临时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重整投资方案。

8.临时管理人对提供重整投资方案且在临时管理人指定时间内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为新银河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为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而发布的报名通知,目的在于广泛通知和征集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通过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将进入实质性磋商,具体方案再行公布。

 

五、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飞虎胡鸿智

联系电话:020-38556253;18188803399郑)15521281860(胡)

联系邮箱:guanliren@genuis-law.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2507-2512室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新银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代)

二〇二年一月二十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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