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审核报告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审核报告

公开时间:2022-08-07 公 开 人: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234次
  • 打印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审核报告

2022)雁塔破管字第57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人会议

关于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雁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核查表》(详见附件)。管理人现将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共有8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26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下同)934,703,931.54元。其中,申报对雁塔公司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39笔,申报金额为232,222,396.96元;申报普通债权共717笔,申报金额为702,481,534.58元。

 

二、债权审查情况

对编入债权核查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成立的破产债权共521笔,总额为人民币580,471,278.12元。其中,确认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00元;确认普通债权共521笔,确认金额为580,471,278.12元。关于债权人主张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部分,应属于民事惩罚赔偿金,管理人依法予以登记,登记金额为58,407,533.70元,在破产财产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时,可依次清偿。

 

三、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核查表》并注意相关事项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及债权审查情况制作了《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表》(同类债权清偿顺序的债权合并债权金额,并统称为一笔债权),现请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请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告知相关情况)若因管理人笔误或者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债权核查表数据误差,管理人将直接予以更正,不再另行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

如自收到本报告及所附之《债权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未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视为对本报告及所附《债权核查表》无异议。管理人将提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核查表》记载认定的债权。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20228月7日


附件一:《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表》;

附件二:《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不予确认债权表》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表

 

编制日期:2022730日;单位:人民币/

编制人: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管理人审查意见

债权性质

确认债权金额

1

YT01

广州南粤澳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60,510,107.89

2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10,212,671.46

3

YT03

深圳市中能建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278,412,666.45

4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37,607,885.00

5

YT05

广州市增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25,261,058.75

6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10,586,977.24

7

YT07

增城市海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0,640,814.53

8

YT08

增城市融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45,646,630.50

合计

/

638,878,811.82

 


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案

不予确认债权表

 

编制日期:2022730日;单位:人民币/

编制人:增城市雁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序号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金额

审查意见

备注

1

TY02

肖雄新

4,565,678.00

不予确认

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2

YT04

广州市凯途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84,462,221.99

丧失抵押权行使基础

3

30,485,398.32

4

YT06

增城市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

3,026,830.91

超过执行时效保护

5

1,539,248.68

合计

124,079,377.90

/

/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