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询告函

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询告函

公开时间:2023-03-24 公 开 人: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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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4-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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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询告函

2023)雅可破管字第15

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日作出(2019)鄂06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并于2020年1月6日作出(2019)鄂06破申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2020)鄂0606民破1号决定书,指定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目前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条件已具备,管理人现将第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刘傲然,审判员陈志明柳华梅

二、会议形式

考虑到襄阳雅可公司的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居住分散,为保障每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决定2023年4月18日至21日通过询告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投递表决视同参会表决。

三、会议内容

(一)管理人报告事项

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新增及变更)的报告》

(二)债权人讨论表决事项

1、《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送达文件

(一)《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新增及变更)的报告》

(二)《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及表决票

(三)《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表决票

(四)《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收款账户确认书》

五、《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表决规则

(一)该表决事项债权人分为以下七组分别进行表决,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仅有一张表决票,同一个债权人可能同时在多个表决组中进行讨论表决

1、消费者购房债权组(含定金、诚意金2、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组;3、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组;4、职工债权组5、税款债权组;6、普通债权组(大额)(债权额20万元以上);7、普通债权组(小额)(债权额不足20万元)。

(二)表决的方式为记名表决,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额,以表决票上记载的债权额为准。

(三)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

(四)本次债权人会议中管理人设立出资人组,由出资人对《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进行讨论表决,出资人的表决规则、表决方式等事项按照债权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表决规则

(一)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为7人。管理人已从各类债权组分别推选出1位债权人代表,组成管理人推选人员名单,供债权人表决。债权人也可在同一债权组内另选1人作为债权人代表。

(二)表决的方式为记名表决,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额,以表决票上记载的债权额为准。

(三)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即为通过。

七、表决方式和截止时间

本次债权人会议不设现场投票点,债权人采取邮寄方式提交表决票,表决票投递至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公证处。地址:襄阳市长虹北路6号广景碧云天B座5楼,收件人:雷雨菡,联系电话:0710-3279796。表决票回收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

债权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时间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的,视为未出席会议

八、唱票和计票

管理人委托襄阳市襄阳公证处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公证。计票结果作为襄阳雅可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襄阳雅可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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