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10-28 公 开 人: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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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F606B9BA82714E1D59E5FBCD22991085 联系方式: 13671029960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1-2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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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83日作出(2021)京01破申3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810日作出(2021)京01167号决定书,指定了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和营运价值,为债权人争取最大利益,积极推进破产程序进程,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依法开展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及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了解,并参与重整。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龙源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龙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下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公告和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龙源公司破产工作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资人的投资须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入驻条件(如有),如不符合入驻条件,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具体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联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

 3、意向投资人须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以及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从而确保重整程序的推进和重整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主体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主体需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6、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 龙源公司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龙源公司成立于2006522日,登记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期限自2006522日至2026521日,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5301302303304305306307308,法定代表人:何森,注册资本:13868.2777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88602786W,经营范围:制冷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环保机械设备;电力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售电服务;专业承包;生产制冷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龙源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1

北京嘉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96.15%

13333.7777万元

5000万元

2

北京祐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85%

534.5万元

0

合计

100%

13868.2777万元

5000万元

 

龙源公司主要生产空冷设备,主要客户为火电厂,现在还有山西中电神头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二期项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间接空冷系统EPC项目、宁夏天元热电联产有限公司的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等未完工。

(二)企业资产情况

龙源公司资产包括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存货、机器设备等其他实物资产;专利等无形资产;对外应收账款等。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龙源公司名下有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492.96㎡,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开有限国用(2006)第9号。土地上建有厂房、传达室、危险品库、综合楼,套内建筑面积18154.37平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京房权证开字第007905号。

2、龙源公司名下共有车辆14辆。

3、龙源公司持有西藏龙源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西藏高地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持有江苏龙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有一家分公司。

4、龙源公司有41项专利,其中15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

5、龙源公司有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存货若干。

6、龙源公司有应收款等。

管理人已委托评估机构对债务人上述资产进行评估,相关资产的评估正在进行中,上述资产价值将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予以确定。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11019日,共有13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金额合计409,361,279.71元,此外,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按全体在职员工2021831日解除劳动合同计算,龙源公司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9,252,485.64元。龙源公司最终负债金额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招募流程

(一)发布招募公告

管理人编制《投资人招募公告》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后,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2817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caijing@splf.com.cn

如截止时间发生变化,以管理人另行公告或者书面通知为准。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

2)联系人:蔡律师 13671029960;朱律师13311276788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报名书》(格式自拟,表明参加意向,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主体材料

①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对公司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理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018-2020 年财务报表(有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提供审计报告),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相关附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d载明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提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3)不低于3亿元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承诺对知悉的龙源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重整投资方案,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业务部分:包括对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的介绍;

重整投资方案:包括意向投资人债权清偿和股权调整的详细方案,例如对于资金来源、支付方式、资金担保的介绍等;

接管企业后的经营方案:包括意向投资人对龙源公司后续经营的规划与安排。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6)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告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如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补正期,但补正期不延长尽职调查期。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并在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交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放弃报名。管理人账户如下:

户名: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020004843920026799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相关信息皆以龙源公司公告内容为准的,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亦无需缴纳保密保证金。意向投资人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向上述管理人账户支付保密保证金200万元(贰佰万元)。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保密保证金后,投资人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直接向管理人账户支付3000万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可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免于交纳保密保证金。

尽职调查需在意向投资人报名结束前进行并完成,尽职调查期不因意向投资人得知本公告的时间而予以延长或缩短。

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密保证金,如无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将在报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至支付账户

对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及其聘请的其他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及龙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作报名文件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密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五)遴选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报法院同意,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时间、地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与龙源公司同行业的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七)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及债权人会议表决

管理人根据与最终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八)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将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退还至参选人付款账户;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或偿债资金。

意向投资人经遴选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管理人依据中选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或存在无合理理由拒绝参与重整工作进程的行为,该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特此公告!

 

 

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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