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重整计划实施期间招募意向投资人及荣新 时代广场6、10号楼续建施工人的公告

关于破产重整计划实施期间招募意向投资人及荣新 时代广场6、10号楼续建施工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4-18 公 开 人: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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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陈光汉申请对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2年8月15日,大方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荣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会上表决通过了《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随后2022年9月23日大方县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重整程序,按照规定荣新公司将对《破产重整计划》予以实施。现为了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维护荣新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利用,荣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1050808569U

法定代表人:钟方林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唯一法人股东: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大方县顺德街道龙昌村荣新时代广场11号楼三层

营业期限:2012年7月17日(设立)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销售:建材、工矿产品。)

二、楼盘开发情况

项目名称:荣新·时代广场

容积率:4.99

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56775.5平方米,

规划建筑:34万平方米

规划总户数:2249户

项目情况:规划建设13栋楼,其中2、3、8、9、11、12号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住宅面积94729㎡、商业面积为19884㎡。已销售住宅面积为94729㎡、商业11798㎡。目前,2、3、8、9、12号楼已完成主体及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其中3、8、9、12号楼已到基本入住条件,上述楼栋收尾完善工程由四川三生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并待完善中。项目6号楼主体尚有8层未封顶,还有砌体、外墙装饰、内墙抹灰、地下室防水、车库地平、屋面工程、水电安装、消防安装、电梯安全、防火门安装等尚未施工;1、4、5、7、10、13号楼已完成部分场平。

第二部分 意向投资人及续建工程施工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人投资方式不限,不局限与垫资施工修建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征信,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起算。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及垫资修建能力。

4.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列入限制经营范围。

5.意向投资人没有司法涉诉案件者优先考虑。

6.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投资的,各投资人均应满足上述第1、2、3、4的条件。

7.除上述条件外,若投资人为垫资施工人还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

2)具有与续建工程对应的施工总承包或施工资质。

3)关于垫资能力的要求。鉴于复建资金来源涉及银行按揭贷款办理、剩余房产销售等因素,资金回笼可能存在一定周期。为保证项目复工后的连续性及快速、高效,本项目招募的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具有充分的资金准备和垫资能力。必须提供不低于(含)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荣新公司政府和管理人监管账户(或等额保函),且必须承诺在荣新公司资金回笼情况不佳时至少仍能继续垫资修建完成单栋建筑,并达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条件。

4.在项目复工续建设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累计停工达60日或连续停工达30日的,发包人保留施工合同解除权,发包人决定解除合同的,解除通知达到承包人之日起即生效。承包人应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退场,否则承包人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等由发包人处分、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募的续建施工单位必须为报名企业自身,不能通过挂靠方式报名参选。若经资格审查系挂靠,则将自动丧失参选资格且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重整投资人的简介,包括:

1)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资金和实力证明。

2)若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④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捺印、企业加盖公章);⑤获得荣誉或行业奖励证明复印件(如有)。

3.重整投资人的资信证明文件,包括: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高管人员近半年信用报告。

重整投资人为超过一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则各联合体成员除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向荣新公司提交联合体《重整投资方案》,书面说明投资安排、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荣新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5.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的纸质版交至荣新公司。

6.报名续建工程施工人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外,还应就续建工程承包方式、工期计划安排、取费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要求、垫资方式、可承受的最高垫资金额、履约保证等事项进行特别响应。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2023年4月23日止(若届时未招募到适格投资人/施工人,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截止时间以荣新公司答复为准)

2.报名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九驿大道荣新时代广场售楼部三楼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意向投资人/施工人资格审查及保证金

1.资格审查:

经荣新公司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施工人符合招募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材料不违反规定的,荣新公司将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审核结果。

2.意向投资人/施工人报名参与此次报名的,应当向以下账户缴纳诚意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账户名称: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号:2380800104001036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意向投资人/施工人需在接到荣新公司书面通知后两日内将保证金缴纳至荣新公司监管账户。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竞选。

三、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

意向投资人需对荣新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项目规划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书面向荣新公司提出尽职调查申请,荣新公司审核其符合招募条件的,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进场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对尽职调查结果负责。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职调查结果亦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意向施工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复制施工图纸电子版,并根据工程量分项清单自行估算项目投资建设金额。

四、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1.意向投资人应根据其对荣新公司的资产、负债等相关情况的了解及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围绕偿债方案、经营方案等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最迟在20234月23日向荣新公司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同时提交其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荣新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2.荣新公司将在人民法院、管理人和债委会的监督下,根据有利于发挥偿债资产价值、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投资人履约能力、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保障等情况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投资人的投资款将做共益债务优先受偿,具体受偿方式、时间和细节,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准,同时相关签订的文书和协议将报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备案。  

3.荣新公司向正式投资人出具《重整投资人确认书》的,荣新公司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4.荣新公司经过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在三日内与荣新公司签订意向投资协议。若拒绝签订投资协议,应视为弃权,荣新公司有权确定轮候重整投资人为投资人。投资人的投资款将做共益债务优先受偿,相关签订的文书和协议将报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备案。  

五、续建施工人的确定

荣新公司将在人民法院、问题楼盘办专班和管理人的指导监督下,综合意向施工人提供的材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择优选择最适合本项目的续建施工人。被确定为续建施工人的,应于收到荣新公司施工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荣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报名意向施工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荣新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或与其他施工单位串通扰乱招募程序、损害招募方利益等的,意向施工人交纳的诚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续建施工单位。

六、诚意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1.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续建施工人的,荣新公司将在评选结果公示后7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确定为荣新公司重整投资人/续建施工人的,保证金自动转换为重整投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未在《重整投资人确认书》载明的期限内签订《意向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荣新公司有权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意向投资人与荣新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如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已缴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荣新公司退还的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施工人交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5.意向投资人/施工人交纳的保证金同时作为意向投资人/施工人履行保密协议的担保。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破产重整企业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破产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破产管理人和荣新公司非公开信息,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荣新公司和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破产荣新公司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施工人赔偿损失。

第三部分 特别申明

1.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荣新公司、第三方评估、审计单位和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等综合提供的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施工人参考,以最终确认数据为准。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荣新公司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意向投资人/施工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意向投资人/施工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资料和数据,均以各行文机构出具的意见为准,荣新公司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施工人应独立判断并进行投资决策。

3.如出现影响荣新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荣新公司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4.本公告由荣新公司进行编制,解释权归荣新公司。根据招募进程荣新公司可调整招募流程或有关条件。

5.荣新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小鹏(联系电话:15982101039) 

钟方林(联系电话:13198761919)

联系地址:贵州省大方县九驿大道荣新时代广场售楼部3楼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附件

荣新招募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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