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宣告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公开时间:2024-08-09 公 开 人: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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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豫1419号

申请人: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刘鲲鹏。

申请执行人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24年321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转破产清算,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移送至本院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4年5月6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2024年7月18日,本院召集召开了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财产调查、债权申报审查、财产管理方案及财产变价、预分配方案等。

现查明,债务人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5月6日资产总额48525226.77元(其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初步评估价值28929200.00元),负债总额164301383.02元,资产负债率338.59%

截止2024年7月18日,破产管理人已初步审查确认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债权金额71133530.12元,因需进一步补充证据暂缓确认债权金额100125471.27元。

本院认为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河南金耐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石一凡

     段智明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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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14破19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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