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沈阳航天誉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示

关于公开选聘沈阳航天誉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1-14 公 开 人: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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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沈阳航天誉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示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裁定受理沈阳航天誉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誉兴”)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11日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航天誉兴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5年12月3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关于公开选聘沈阳航天誉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了审计、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选聘条件及承诺事项和审计、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及评分标准。

《公告》确定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1月9日17:00前。截至该时,管理人共收到1家审计机构和2家评估机构提交的书面投标材料。

鉴于只有1家审计机构报名,根据《公告》“如只用一家审计或评估机构报名的,管理人可直接确定报名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之规则,管理人确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为航天誉兴破产清算审计机构。

基于节约破产费用的考虑及《公告》所定评分标准,管理人确定辽宁房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航天誉兴破产清算评估机构。

航天誉兴、债权人及相关人员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026年1月19日17:00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管理人按上述条件聘请审计、评估机构。

特此公示

 

 

沈阳航天誉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4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恩忠律师   电话:13358868972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2号皇朝万鑫大厦A座4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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