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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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5-13 公 开 人: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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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通知

林国宏、刘霞

2024416日,扬中市人民法院根据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担任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贵方负有妥善保管并向管理人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协助管理人办理交接的义务,管理人负有接管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现管理人通知贵方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移交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请你单位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清单;

2、无形资产材料;

3、有价证券材料;

4、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5、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材料;

6、财产权属证书;

7、印章、证照;

8、财务账册、银行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

9、债务人银行账户资料;

10、人事档案;

11、文书档案;

12、其他接管的财产。

管理人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9号东大院一号楼1楼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辰18052837115

如贵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贵方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贵方对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特此通知!

 

                 扬中首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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