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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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12-07 公 开 人: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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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接管通知

 

2023)川0184破管13号之2

 

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3117日作出(2023)0184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静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31128日作出(2023)01841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宋戈为负责人。为有效履行职责,管理人将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之规定,管理人将依法进场接收接管乐静公司及其全部财产,为便于接管工作的进行,特将管理人接管计划告知贵方,请贵方提前准备资料,并提前制作交接明细、清单等前期准备工作。

1、管理人将全面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

1)债务人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2)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3)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4)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5)有关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材料;

6)债务人的其他重要资料。

2、交接相关流程:

1)对乐静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分类进行接管,各类可分期分批进行,严格制作交接清单及交接记录;

2)交接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介绍,详细查阅文件资料,重视对相关人员的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3)对交接的电子计算机、保险柜、电子印鉴的登录密码和口令的正确核对和移交。

4)印章的接收

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部门印章、分支机构印章等,管理人应当通知保管人员收集全部公章,整理归类,再用印章在A4空白纸上按顺序盖上印样并一一编号,保管人员按印样编号,向管理人移交印章实物,移交清楚后,移交人和管理人在移交清单签字,并现场变更印章以与原印章进行区分;

5)法人证照的接收

法人证照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经营许可证、报关证、法定代表人登记证、贷款证、企业信用等级证(包括正副本和电子文本)等,移交人和管理人均应在证照移交清单、移交记录上签字认可;

6)会计凭证、帐册、票据的接收

会计凭证、帐册、票据包括各种财务帐册,包括库存帐册、固定资产帐册、现金日记帐等;会计凭证、银行帐户资料、库存现金、发票等,资料保管人员与破产管理人逐项进行移交并制作财务交接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双方签字认可。

7)人事档案的接收

人事档案包括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用工手续、劳动保险、职工联系方法。

8)文书资料的接收

文书资料包括主管部门设立批准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协议、验资证明、各种会议记录、对外合同、土地使用证、房产使用证、商标权证书、专利证书等权利证书,应当逐项移交,填写移交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

9)实物资产的接收

主要按照相应的权证和会计凭证,以盘点表的方式进行移交、清点实物,参加人代表签名、签署时间,盘点表应当由移交人及有关负责人与破产管理人共同编制。

10)诉讼(含仲裁)的案件接收

保管人员或负责人制作诉讼案件明细表,主要载明:诉讼当事人、受理法院、案由、诉讼标的、基本案情简介、诉讼所处阶段等,按该明细表,收集诉讼证据、法律文书等涉及诉讼的各类资料。

3、债务人占有或者管理但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物,管理人应当一并接管。

债务人有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一并接管。

4、接管债务人财物时,保管人员先填写交接清单,管理人进行现场清点,制作交接书、接管笔录。应接管的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在实际交接时未能交接的,应当在交接清单上予以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务人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工作,望贵方支持配合。

 

 

成都乐静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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