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01-31 公 开 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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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2)京01破申8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110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应202349日前向本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为降低申报成本,提高审核效率,本次债权申报采取预先网络申报,形式审查通过后邮寄完整纸质材料的方式。本案债权申报网址为: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6460743(扫描文末二维码可直达),债权人需通过债权申报网站下载《债权申报指引》,根据指引要求进行申报。网络申报并经管理人形式审查通过后邮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院天博中润204室;联系人:周剑一、高纪伟,010-820888391851308746917610775852;邮箱:zhoujy@dehenglaw.comgaojw@dehenglaw.com

债权人会议以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418日下午14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本管理人将于会议召开前通过网络平台向债权人发送参会账号密码,请各位债权人留意查收。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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