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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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律师 联系方式: 1853094925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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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5年2月13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作出(2025)豫019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置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2月18日作出(2025)豫0191破6号决定书,指定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联合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高效推进永和置业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发挥重整程序对债务人资产的高效盘活作用,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公开招募永和置业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发布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重整招募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永和置业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同意按永和置业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四)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中所属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五)鉴于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性,本次重整招募投资人程序将综合考评意向投资人的报价及其他投资方案内容,投资报价金额不是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唯一条件。

(六)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永和置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9631499W,法定代表人:曹永平,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股东为河南省永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1幢B单元6层601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永和置业公司共开发4个项目,分别为:永和国际文化苑项目、永和国际广场项目、永和宇宙星项目、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项目,4个项目均已建成。截至2025年2月13日,永和置业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

1.房产共计994套,面积共计154395.05㎡,其中可销售房产共计960套,面积共计137287.92㎡,房产用途多为商业服务和办公,少量为住宅;不可售房产共计34套,面积共计17107.13㎡,房产用途为物业用房、储藏间、杂物间、避难层及工具间等,上述房产分别坐落于永和置业公司开发的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项目、永和宇宙星项目、永和国际广场项目、永和国际文化苑项目;

2.商标20个(有效商标)、作品著作权5个;

3.车辆、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若干;

4.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载明的永和置业公司其他资产。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整理的数据,仅供初步参考。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永和置业公司名下房产基本处于对外租赁状态,其中“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5层永和时光里商场”、“永和宇宙星1-5层商场”、“永和国际广场部分商铺”由郑州市时光里商贸有限公司承租并对外租赁经营,“永和国际广场(1-3层) ABD区和(4-21层)D区的部分区域”由河南省永和铂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承租并用于经营“河南省永和铂爵国际酒店”。

2.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项目、永和宇宙星项目、永和国际广场项目、永和国际文化苑项目四个项目共计开发停车位4000多个,其中部分已销售。

3.上述资产情况,仅为管理人根据阶段性工作出具的初步数据,不作为最终数据及各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的依据。最终数据可能根据破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发生变动及调整,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自身投资的参考依据。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二)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

(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主体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格式自拟);

(2)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说明(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投资意向、资金来源计划、资金证明等);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5)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6)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7)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8)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9)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10)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自然人报名的,报名材料应当由自然人签名捺印)。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并提供材料清单(签字盖章),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重整投资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报名时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准确及完整。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组织形式审查,资料如有欠缺,在接到管理人补充材料的通知后,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之前补充完毕。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材料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2.缴纳报名保证金

符合资质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保证金支付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99156009960029235

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品大世界支行

3.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5日下午6时止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民生路永和国际广场A区601

联系人:刘律师、朱律师

联系方式:18530949258、17788107328

项目邮箱:z49837265@163.com

(二)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应当在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与管理人签订《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调查期间,管理人可以向意向投资人提供审计报告(初稿)、评估报告(初稿)、管理人制作的财产调查报告、债权表、职工债权明细表等。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的模式、投资报价、对价支付方式、时间及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等。

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自然人报名的,报名材料应当由自然人签名捺印)。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4份,并提供材料清单(签字盖章),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意向投资人名称+重整投资方案)。

(四)重整投资人的评审与确定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在高新区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管理人、债权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投资报价、付款条件、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名重整投资人,1名备选重整投资人。

如经评审,综合条件最优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经综合评审无法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上述意向投资人进行二轮报价。如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且其《重整投资方案》具备可行性的,直接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评审会的召开时间及流程,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五)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经评审确定后的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对所缴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理。

五、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一)报名保证金的没收

1.如前所述,若意向投资人违反《尽职调查保密协议》相关约定,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500万元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

2.如前所述,经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确认的时间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如经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拒绝或者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管理人直接启用备选重整投资人。

3.经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视为放弃投资,管理人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二)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若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意向投资人未能成功报名,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届满后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人在后续程序中,未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视为意向投资人自动退出,管理人将在相关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届满后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3.若意向投资人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由管理人自公告重整投资人之日起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4.若管理人认为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将自确定终止招募程序后2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5.前述列举未尽情形均不当然视为可退还报名保证金的情形。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二)本公告内规定期间的“日”皆指自然日。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管理人根据情况有权单方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四)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五)管理人在组织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全程接受法院的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河南省永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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