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4,000,000元

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4,000,000元

公开时间:2025-02-01 公 开 人: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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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的竞买公告

 

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2910时至20252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具体情况:

标的物名称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4,000,000

起拍价:1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经管理人核查,天福昌运与庞宝森于2020513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第二条约定:庞宝森欠付天福昌运垫付款307万元及201711日至2020512日利息93万元,共计欠付400万元。《调解协议书》第三条约定:调解书签订三日内庞宝森向天福昌运还款10万元。

2、同日,即202051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内0402民初23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载明:庞宝森应偿还天福昌运垫付款4000000元,分别于2020523日前偿还原告天福昌运100000元,于20201231日前偿还200000元,于20211231日前偿还200000元,于2022513日前偿还3500000元。

3、由于庞宝森未按照调解协议书及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天福昌运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为100000元。其余金额未申请强制执行。20201225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20)内04021562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庞宝森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未发现庞宝森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经管理人与庞宝森沟通,庞宝森称其向刘佩砚个人还款过10000元,但没法提供银行流水等还款凭证。经管理人与刘佩砚沟通,刘佩砚称:其没收到过任何庞宝森的款项。

4、本标的物为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债权(4,000,000元),交付时以其现有价值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5、风险和瑕疵知悉。天福昌运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所有风险。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9、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金融机构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0、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失踪、死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c、标的债权及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从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等)可能存在未成立、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不真实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受让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g、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h、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i、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j、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或缺陷。

11、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应收账款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王女士:15701219729,李先生:13552572522)。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承担拍卖工作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十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名: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户:020004843920025951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委托人保留追偿的权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十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割手续。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应收账款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联系电话李先生:13552572522刘先生:1571121701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天福昌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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