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3-10 公 开 人: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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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

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1129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018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117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018110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担任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有关债权申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关于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件;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注:债权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及格式文本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文件格式文本》,该附件可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供管理人核对。(申报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

2.选择邮寄的,则请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48号五江天街北区1021-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联系电话:15387513170)收,请在邮寄单注明“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所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五、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人

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48号五江天街北区1021层。

2.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18274827151;刘律师,联系电话:15387513170

浏阳市优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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