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03 公 开 人: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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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02052

 

20251223,本院根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02破申8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和清律师事务为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320日前,向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通讯地址:柳州市广场路10号地王公馆31单元4029室;联系人:阮耀;电话:1309772111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419时在本院召开柳州市百信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的具体形式及其他相关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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