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4-08-16 公 开 人:长汀富尔兴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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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富尔兴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4富尔兴破管字第17

长汀富尔兴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10时以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一债会采用现场表决与书面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对于会后书面表决的,债权人应于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起五日内(即2024年8月17日前)将书面表决票寄至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

根据一债会签到的情况,出席一债会的债权人共2家,故对一债会各项议案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家。

一债会对《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关于不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与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关于注册资本金处置方案》《关于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清算责任的处置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项议案进行了表决。截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10时,管理人已经收齐表决票管理人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情况如下:

《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2家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785,078.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1,785,078.56元的100%。

《关于不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与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2家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785,078.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1,785,078.56元的100%。

《关于注册资本金处置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2家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785,078.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1,785,078.56元的100%。

《关于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清算责任的处置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2家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785,078.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1,785,078.56元的100%。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2家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785,078.5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1,785,078.56元的1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一债会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2、通过《关于不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与不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

3、通过《关于注册资本金处置方案》

4、通过《关于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清算责任的处置方案》

5、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长汀富尔兴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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