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18 公 开 人: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480次
联系人: 沈凤 联系方式: 13684933733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0-31 18:00
  • 打印

                                                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4日作出(2023)粤20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美达”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2023)粤20破49号《决定书》,指定乐美达重整期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动乐美达的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计划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评审的方式,为乐美达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乐美达概况

(一)乐美达基本情况 

乐美达成立于2002年2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庆丰路一号,注册资本432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承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业;建筑设计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旅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业务为主,主攻广东省中山市的商品房市场,公司在中山市横栏镇当地开发新建了泰禾金尊府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

(二)乐美达主营业务情况

乐美达核心资产为金尊府一期和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8,689.40平方米,计划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94,536.56平方米。金尊府项目地理环境优越,商业资源、医疗资源与文化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是中山市较为优质的商品房地产项目,后续市场前景相对乐观,在当地房地产市场广受关注。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统筹协调完成乐美达的保交楼工作与重整工作。投资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优化债务人资产债务结构,保障金尊府一期项目顺利交付。同时,结合债务人的需求与重整投资人的意愿,有效助力债务人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对金尊府二期项目进行开发续建,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2.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中/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管理人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招募,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参与房地产企业重整投资、债务重组或房地产公司投资并购的项目经验。

5.意向投资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额应当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

6.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实际投资金额中应至少包括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专项用于金尊府一期项目保交楼建设,保障一期已预售房屋顺利交付至业主。待此部分预售房屋完成交付后,上述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中剩余资金可作为重整投资资金,用于偿债和二期土地投资开发。

7.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报名诚意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0,000.00),并在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盖章版重整投资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为盖章版重整投资方案中记载的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十(10%)。

8.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其中任一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0月3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横栏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层305会议室(邮编:528478)

(2)电子邮箱:lmdglr@163.com

(3)联系人:管理人工作人员

(4)联系电话:180 2214 7252,180 2429 6727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各投资人分别提供前述信息并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有权内部机构经过合法有效程序表决同意报名的决议文件。

(5)意向投资人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6)意向投资人具有参与房地产企业重整投资、债务重组或房地产公司投资并购的项目经验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协议、法律文件、全国性媒体报道等。

(7)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8)意向投资人诚意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汇款时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用途为“乐美达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诚意金”。

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4431 8601 0400 255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横栏支行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为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意向投资人均需加盖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意向投资人未在报名期限内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未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补正。

(三)尽职调查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乐美达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职调查资料,并按报名顺序安排意向投资人逐家进行现场访谈(如需)。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提交方案并支付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指引(见附件4)中所列要素。意向投资人应当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至管理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按照《重整投资方案》记载投资金额的百分之十(10%)支付保证金。

(五)公开评审、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酌情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反向尽调结束后,管理人将组织公开评审,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关于公开评审、遴选工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安排,在全部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六)签署协议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如中选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则管理人将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报名诚意金与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最迟将在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诚意金与保证金;对于中选但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诚意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诚意金与保证金将被视为《重整投资协议》记载的投资款总额的一部分(不计息),待《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转为投资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管理人将及时告知相关变化,届时请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一)乐美达基本情况 

乐美达成立于2002年2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庆丰路一号,注册资本432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承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业;建筑设计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旅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业务为主,主攻广东省中山市的商品房市场,公司在中山市横栏镇当地开发新建了泰禾金尊府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

(二)乐美达主营业务情况

乐美达核心资产为金尊府一期和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8,689.40平方米,计划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94,536.56平方米。金尊府项目地理环境优越,商业资源、医疗资源与文化资源丰富,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是中山市较为优质的商品房地产项目,后续市场前景相对乐观,在当地房地产市场广受关注。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统筹协调完成乐美达的保交楼工作与重整工作。投资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优化债务人资产债务结构,保障金尊府一期项目顺利交付。同时,结合债务人的需求与重整投资人的意愿,有效助力债务人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对金尊府二期项目进行开发续建,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2.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中/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管理人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招募,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参与房地产企业重整投资、债务重组或房地产公司投资并购的项目经验。

5.意向投资人的实缴注册资本金额应当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

6.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实际投资金额中应至少包括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专项用于金尊府一期项目保交楼建设,保障一期已预售房屋顺利交付至业主。待此部分预售房屋完成交付后,上述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中剩余资金可作为重整投资资金,用于偿债和二期土地投资开发。

7.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报名诚意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0,000.00),并在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盖章版重整投资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为盖章版重整投资方案中记载的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十(10%)。

8.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其中任一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0月3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横栏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层305会议室(邮编:528478)

(2)电子邮箱:lmdglr@163.com

(3)联系人:管理人工作人员

(4)联系电话:180 2214 7252,180 2429 6727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各投资人分别提供前述信息并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有权内部机构经过合法有效程序表决同意报名的决议文件。

(5)意向投资人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6)意向投资人具有参与房地产企业重整投资、债务重组或房地产公司投资并购的项目经验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协议、法律文件、全国性媒体报道等。

(7)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8)意向投资人诚意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汇款时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用途为“乐美达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诚意金”。

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4431 8601 0400 255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横栏支行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为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意向投资人均需加盖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意向投资人未在报名期限内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未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补正。

(三)尽职调查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乐美达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职调查资料,并按报名顺序安排意向投资人逐家进行现场访谈(如需)。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提交方案并支付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指引(见附件4)中所列要素。意向投资人应当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至管理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按照《重整投资方案》记载投资金额的百分之十(10%)支付保证金。

(五)公开评审、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酌情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反向尽调结束后,管理人将组织公开评审,确定中选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关于公开评审、遴选工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安排,在全部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六)签署协议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如中选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则管理人将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报名诚意金与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最迟将在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诚意金与保证金;对于中选但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诚意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诚意金与保证金将被视为《重整投资协议》记载的投资款总额的一部分(不计息),待《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转为投资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管理人将及时告知相关变化,届时请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中山市乐美达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 - 乐美达项目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的附件 - 20230918.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