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核对债权告知书

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核对债权告知书

公开时间:9小时前 公 开 人: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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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鋆睿陶瓷破管字第10

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

2025年3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德化臻轩陶瓷有限公司对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鋆睿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5破申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交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7日作出(2025)闽0526破2号决定书,指定泉州市久益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陈捷纯担任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至2025年5月9日,共有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2笔债权,申报总金额为 33,728.00元。经初步审查,管理人确认的债权为2户2笔,债权金额为33,728.00元。管理人编制了《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债权表》并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另外,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截至2025年5月9日,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尚欠4笔职工债权,债权金额共计10,93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进行核对,有异议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故管理人正式告知你,请你务必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完成债权核对,并按要求填写《债务人债权核对表》并签字确认后邮寄给管理人(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国际华城1号楼309室泉州市久益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62000;联系人:杨宁13960945863、陈捷纯13600780818);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函告。

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五月十三

附:

1.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债权表》

3.《债务人债权核对表》

 


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职工债权人信息

调查情况

序号

编号

职工债权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职工债权金额(元)

备注

1

1

林国梁

350525****0052

 6,000.00

依据福建省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德劳人仲案字(2022)203号《调解书》确认

2

2

张春发

350526****051X

 2,933.00

依据福建省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德劳人仲案字(2022)214号《调解书》确认

3

3

胡俊洪

511322****2192

 1,000.00

依据福建省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德劳人仲案字(2022)214号《调解书》确认

4

4

林淑珠

350526****8524

 1,000.00

依据福建省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德劳人仲案字(2022)203号《调解书》确认

合计

 10,933.00

 

 



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债权表

(截止日期:2025年5月9日;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人信息

申报情况

审查情况

备注

编号

申报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

总额

本金

利息

其他

审定债权

审查意见

债权性质

1

福建省德化臻轩陶瓷有限公司

7,000.00

616.00

0.00

7,616.00

7,000.00

616.00

0.00

7,616.00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权予以确认

2

福建省德化县东鑫陶瓷有限公司

24,000.00

2,112.00

0.00

26,112.00

24,000.00

2,112.00

0.00

26,112.00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权予以确认

 

 


福建省德化鋆睿陶瓷有限公司

债务人债权核

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编号第                     号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

 

事实与理由: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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