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通知(二)

关于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通知(二)

公开时间:2025-03-11 公 开 人: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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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通知(二)

 

202411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英威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227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清算期间,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英威腾公司的职工债权予以调查并列出清单于219日进行公示。

在上述清单公示期内(即至202536日),职工提出书面异议经管理人复核后予以调整的,及补充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现公示如附件。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于2025326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提交或不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确认管理人列示清单记载的债权。

 

特此通知

 

                         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二)》

附件

公告-职工债权调查情况的公示通知及清单(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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