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4-18 公 开 人: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管理人
浏览次数:511次
召开时间:2025-05-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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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债权人会议通知

各债权人

关于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就债权人会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5 6 日下午 14 30 分 。

二、本次会议采取非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将通过“破易云平台”进行。会议资料、《债权异议表》通过“破易云平台”送达,债权人可2025 4  28 登录“破易云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三、参会方式如下:

1、微信小程序参会: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输入手机号、案件识别码、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登录后点击「会议」参会。

2、电脑网页端参会: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链接(https://zqr.poyiyun.com/),输入手机号、案件识别码、短信验证码或密码,登录后,点击「会议」进行参会。

温馨提醒:债权人会议案件识别码为113143

四、本次会议核查期限为会议召开之日起三日,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管理人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填写《债权异议表》(可以在破易云平台下载)在核查期限内向管理人书面申请复核。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应当在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以口头方式提出债权异议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提出异议和诉讼的,视为认可债权审核结果,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五、本次会议无表决事项。

六、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债权人可致电管理人, 联系电话律师 17857985180、张律师 15336522997。书面材料请寄至: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 1 号楼 25 层, 收件单位:天马管理人。

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管理人

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十

会议议程

  间:202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召开方式:非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通过破易云平台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报告》

3债权表

 

 

 

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管理人

 

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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