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询邀函

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询邀函

公开时间:22小时前 公 开 人: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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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审计机构:

2025415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202505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14日作出(2025052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为慧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拟对外选聘审计机构对慧民公司财务情况含政府接管期间的收支进行审计。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维护债权人利益,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邀标,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审计对象及审计内容

1、对慧民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具体审计范围及目标有:

(1) 慧民公司资产、债务所有者权益、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清查,出具资产负债审计报告;

(2) 协助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查工作关注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查找提供管理人要求的相关债权审查及诉讼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

(3) 核查公司账簿,关注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及重大费用支出的合理、合法性

(4) 核查公司账簿,形成对外应收专项报告,并附每户应收形成的原始凭证(每户单列);

(5) 提供慧民公司清算状态的分配测算报告;

(6) 因破产涉及的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工作。

2、资产清查需要特别关注下列事项:

1)资金流入情况,与债权申报工作相结合,对债权审查发表意见;

2)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31条、32条可撤销或无效等情况;

3)调查职工人数及工资标准,高管收入核实,确定职工的补偿情况;

4股东出资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股东侵占、挪用等损害慧民公司利益的情况;

5因破产涉及的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应当关注的事项。

二、审计涉及的财务资料

1、慧民公司向管理人移交的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目前移交账册区间为2013年至2024年,具体以债务人移交的材料为准)

2、宝龙山镇人民政府接管慧民公司经营期间产生的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以政府移交的材料为准)

3管理人提供的公司对公账户流水及相关材料。

三、对审计机构要求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从事过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业务;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审计工作时限及费用支付要求

1、中标的审计机构应在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后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应在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后45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管理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若涉及关联公司的审计工作亦一并委托中标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费用另计。

3、审计机构应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有关审计费用管理人将在验收合格且在重整成功或清算资产处置成交后按破产费用的顺位予以优先结算支付。

、提供报价资料及要求

1、文件中应包括审计机构简介、人员名录、业绩清单与重点情况介绍、破产重整或清算业绩、拟派驻的团队成员及简介、工作方案及服务内容、审计工作期限、报价方案(应以人民币报价精确至“万元”),以及审计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其他内容。

2、报价函需明确承诺因执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税费等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负。

3、报价资料一式三份,必须密封并统一寄达或送达管理人。

4、报价资料必须在2025619(含当日)寄达或送达管理人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5、《审计报告》必须符合法院、管理人对外委托、合同约定的有关要求,否则视为未能履行约定,管理人有权拒绝支付审计费。

、审计机构选定方式

由管理人统一打开密封的报价资料后,在满足上述承诺条件的基础上,由管理人综合审计机构规模、业绩、工作方案、报价等确定。

、委托书的签订

中标的审计机构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楼

联系人:刘哲成 18857743961

 

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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