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债权破产清算一案申报通知

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债权破产清算一案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1-06-21 公 开 人: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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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2021)闽063

202156日,本院根据陈金挺的申请,裁定受理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511日,作出(2021)闽06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612日之前,向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72号嘉华大厦十层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63000,联系人:郭睿,联系电话:13960060719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及股东冷禄勇、许良等相关清算义务人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漳州裕柏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615上午830本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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