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53破1号公告

(2026)粤53破1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6 公 开 人: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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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53破1号

本院根据云浮市卓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申请于2025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下称恒地云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13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恒地云浮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万海月;联系电话:19731571106、13316006255;通信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翠石路50号;邮政编码:5273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恒地云浮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15:00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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