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3-19 公 开 人:青岛第二电机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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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青岛第二电机厂破产清算案各债权人:

2024116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8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第二电机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311日作出(2024)鲁0285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担任青岛第二电机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经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5620日上午930在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网上债权人会议,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就申报债权审核情况、管理人执行职务等情况事项进行审查,请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以下证件与材料: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告知。

青岛第二电机厂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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