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及会议注意事项

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及会议注意事项

公开时间:2025-03-10 公 开 人: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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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及会议注意事项

 

2025)伟烨破管字第03

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法定代表人: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4)粤19破申338号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5)粤19破8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定于2025318日上午10时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5318日上午10时

2.会议议题:就有关清算事项进行讨论与表决。

3.网络会议参会说明:

1)债权人将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前收到东莞法院智慧破产平台发出的参会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可选择以下方式参会:

债权人可以通过移动端参会:债权人收到参会短信后,可打开微信,搜索小程序“东莞法院破产平台”参会。

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脑端参会:债权人收到参会短信后,可以根据短信指引,点击登录https://pc.dgcourt.gov.cn/pczqr,进行参会。

2)债权人应于2025年318日上午10时登录“东莞法院破产平台”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

3)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将提前上传会议资料,请各位参会的债权人务必于2025年318日上午10时前登录伟烨公司破产清算群”(QQ群号:977057140)或登录东莞法院破产平台”,下载并浏览管理人上传的会议材料,并做好参会准备。

4东莞法院破产平台”的操作指引详见附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端V1.00)

4.特别说明:

1)参与本次网络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和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均为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交的《债权人送达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书》中确认的手机号码。系统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参会短信通知,若由于提供信息错误等情形导致未能参会和投票的,与管理人、法院、平台无关。

2)债权人和其对应的代理人不能同时投票,债权人需与代理人确认投票人。不同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的,需确定一个债权人作为投票人。

3)对于一个代理人代理多个债权人投票的情况,代理人可通过系统投票或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若通过书面表决形式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代理的每一个债权人对于各表决事项的投票结果。

4)债权人和代理人应按照通知的登录方式,登录“东莞法院破产平台”参与网络会议,进行网络投票表决。

 

 

广东伟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5     

 

附件:

1.《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端V1.00)》;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映月汪诗忆

联系电话:1812861808213071381560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泰大厦20楼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附件

(债权人小程序端视频会议V1.3)东莞中院破产一体化平台_用户使用手册.pdf 下载
(债权人PC端V1.3)东莞中院破产一体化平台_用户使用手册2021100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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