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远和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远和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7 公 开 人: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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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5-2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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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为推进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和公司或者债务人)破产重整工作,定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9:30巫山县体育馆现场召开远和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为方便不能到会的债权人参加会议,债权人会议同时以线上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30。

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8:30-9:30。

二、会议召开方式

为节约债权人、原出资人及债务人的参会成本,以及便利债权人行使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如下

1.现场会议

现场会议地点:巫山县体育馆(巫山县高唐街道平安路700号)。

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巫山县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主席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人、远和公司原出资人代表、职工代表、157名债权人等。

参会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2.网络会议

网络会议平台:在“钉钉”软件平台召开,会议群(群号:31300275),群名称: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

网络会议参会人员:全体债权人。

三、会议主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

四、会议筹备和组织

本次会议由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筹备和组织。

五、会议议程

1.审判长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宣布会议纪律

2.管理人作《债权人会议到会情况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4.管理人作《关于是否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报告》

5.管理人作《关于是否承担起诉恒隆公司和创汇公司进行索赔系列案件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的专项报告》

6.债权人对相关表决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六、参会流程

2025年5月7日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参加会议,2025年5月23日(会议前三天)管理人将会议资料上传致“钉钉”网络会议平台,债权人可以查阅并下载会议资料;2025年5月26日上午10:00(会议前一天)“钉钉”网络会议平台开启会议签到通道,债权人可以线上签到;2025年5月27日上午9:30(会议召开时)直播开启后,债权人可以观看网络直播,在表决链接开启后债权人可以进行线上投票表决等操作自管理人上传会议资料之日起,债权人可以下载并通过填写纸质表决票进行线下投票

七、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须知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表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投票的债权人需在“钉钉”软件平台进行;采取线下投票方式的债权人需向管理人现场提交或者邮寄书面表决票,书面表决票详见附件《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

(二)表决截止时间

选择网络投票的,请在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前(会议召开后3日内)完成投票,选择书面投票的,请填写纸质票于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前(会议召开后3日内)前送达管理人处。

(三)表决票的统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按照确认的债权额或临时表决权额依法行使表决权。

2.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不一致的,以书面投票为准。

表决结果的告知和决议的撤销

管理人将于表决截止后的3日内统计,并向债权人会议及人民法院报告本次表决结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的,可向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权人表决通过的决议。

八、会议支持及表决票收件地址

会议支持电话:杨旗15023029784。

表决票收件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街3号人保大厦15楼,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杨旗15023029784。

  

重庆市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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