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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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张欣、陈媛媛、朱云霞、张红、蒋佳、何嘉燕以祥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三中院”)申请对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祥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三中院于2025年12月04日作出(2025)沪03破12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祥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三中院于2025年12月19日依法随机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祥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管理人”)。

为推进对债务人的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人拟对评估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0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59547617,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99弄5号1层,法定代表人为凌和兵,经营期限为2013年04月03日至2033年04月02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      工作范围:对债务人名下不动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停车位等(评估范围详见附件1),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对特定资产出具专项评估意见或补充说明;配合管理人完成与评估相关的债权人沟通、资产处置定价等工作。

2.      时间节点要求:管理人可根据案件进展需要,要求评估机构分批次提交初步成果;每批次资产的评估报告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交付标准:评估报告应符合《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破产程序资产处置及债权人会议审议的需要。

4.      配合义务:评估机构应指派不少于3名具备资质的评估人员组成专项团队,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与管理人保持日常沟通,必要时须参加管理人组织的相关会议。

 

三、选聘资质

报名机构应系依法设立并取得资产评估执业资质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报名机构应具备房地产行业或破产案件相关资产评估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行业处分;

报名机构应具备足够的人员配备,能够确保在本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

与债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符合破产案件中介机构履职的独立性要求。

 

四、报名文件要求

报名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报名申请书(含机构简介、资质等级、近三年从事房地产或破产评估业务的主要业绩清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的初步服务方案(含工作思路、人员安排、时间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

报价方案(包括收费依据、报价金额、是否接受管理人根据资产处置情况调整费用支付节奏等);

承诺函(承诺无利益冲突、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等);

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候选机构于2026年04月12日前将报名文件(纸质版密封)送达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律师

邮箱:xyfdcglr@163.com

联系电话:021-6061 3528、1312073848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7层

 

六、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经验、服务方案、报价情况及综合履职能力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并向人民法院报备。

 

七、特别说明

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04月01日

 

附件

(盖章)附表一-评估资产清单-20260401.pdf 下载
(盖章)关于上海祥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ZL-2026040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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