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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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2024)冀06破申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2月31日作出(2024)冀06破申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令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4日作出(2025)冀0607破4号之二决定书,指定河北中盛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河北中盛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聚鼎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等工作。为了保障各债权人合法权益及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时对聚鼎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由聚鼎公司提供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在2025年6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为确保债权审查及确认的顺利进行,请各债权人尽早到管理人处申报债权。

三、申报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

1.申报方式网站、现场或EMS邮寄申报

2.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方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申报  

现场申报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育才南街78号二楼201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敬楼15232980513

康子苏17325219300

邮寄收件地址同现场申报地址(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申报人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材料)。

接受债权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四、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文件

为了使债权人充分了解债权申报程序,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特制作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文件,详见附件,请各位债权人按申报须知要求填写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暂计算至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即2024年929)止

2.如未能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参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3.债权人申报债权过程中,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在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6月24日14时00分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通知。

 

保定市聚鼎合成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聚鼎).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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