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

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3-10-10 公 开 人: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41次
  • 打印


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


毛运章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630日作出(2023)粤03破申3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京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戴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10日作出(2023)粤03破250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调查纽戴尔公司财产时发现纽戴尔公司持有贵州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贵州纽戴尔公司”)97%的股权,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对纽戴尔公司持有贵州纽戴尔公司的97%股权进行拍卖处置。阁下作为贵州纽戴尔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管理人处置纽戴尔公司持有贵州纽戴尔公司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管理人特致函阁下如下:

一、纽戴尔公司持有的贵州纽戴尔公司97%股权将实行网络拍卖,具体为:拟开拍时间的具体日期以实际拍卖公告为准(请及时联系管理人),拍卖平台为淘宝司法拍卖网,起拍价为1300万元。

可于2023年10月11日起,在阿里司法拍卖网首页(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spm=a2129.14001896.puimod-pm-header_4642347480.7.5add7f1dCApIDU)搜索“贵州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寻找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链接。

二、征求阁下对纽戴尔公司持有的贵州纽戴尔公司97%的股权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1、若阁下欲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请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致电或发送短信(电话15873753133)告知,并向管理人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向管理人告知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若阁下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利,需在开拍前24小时内,在阿里司法拍卖网以阁下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并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内容,按照拍卖公告所示的时间及金额,从阁下银行账户将拍卖保证金支付至指定监管账户。

特此致函,并以回复为盼。

 

附:1.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

3.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律师、姜律师,0755-82900594,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深业上城T1写字楼19层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纽戴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


附件

(2023)纽戴尔破管字第28号-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