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8 公 开 人: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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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陈亚梅的申请,于2024416日裁定受理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520日指定上海君澜(无锡)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应于202463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干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二、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无锡精之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711日上午930分在梁溪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民和路1)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五、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09号苏宁广场北塔18楼君澜律所,联系人:张晓晨,联系电话:17721054825

特此公告。

 


附件

【精之锐公司】法院文件_决定书.pdf 下载
【精之锐公司】法院文件_通知.pdf 下载
【精之锐公司】法院文件_公告.pdf 下载
【精之锐公司】法院文件_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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