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3-28 公 开 人: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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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本院定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4 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将在2023年4月12日前,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访问“全国企 业破 产 重 整 案件 信 息 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

特此公告

大连邮电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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