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981破2号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苏0981破2号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0 公 开 人: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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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4月16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98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升药业”)破产清算的申请。2024年5月28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981破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债务人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申请,贵院裁定自2024913日起对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由于龙升公司负债沉重,严重缺乏偿债资金,经营难以持续,亟需引入重整投资人,筹措偿债资金,推动和保障龙升药业公司完成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龙升药业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龙升药业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本招募公告由招募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龙升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596919316X

法定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徐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2年5月24日至2032年5月23日

经营范围:药品[中药饮片(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生产,其中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生产,中药材种植、收购、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食盐限零售)、保健食品(增强免疫力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要资产资质及无形资产概况

1、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产成品。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位于东台市开发区纬七路6号。

3、设备

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三类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宗地位于东台市开发区纬七路6号,所在厂区东至其他厂区,南至其他厂区,西至其他厂区,北至纬七路。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面积为16,665.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供水、排水、通讯、通电、通气)及宗地内已平整,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大,形状规则近似矩形,地势较平坦。

5、无形资产-其他

其他无形资产共18项,其中专利3项 、商标14项、美术著作权1项

6、对外股权投资

龙升公司共存在3家对外股权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对外投资公司

持股比例

公司状态

1

江苏龙升医药有限公司

90%

存续

2

东台龙升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56%

存续

3

海安达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2%

吊销

 

(三)企业资质

1、药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码为Ay)

2、药品GMP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含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龙升公司资产、负债的详细情况,可至管理人处做进一步的调查。

三、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推进完成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向债务人提供资源支持,释放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要最少一个主体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承诺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龙升药业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龙升药业的重整投资人或备选重整投资人;并接受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在此基础上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承诺或签订书面的重整投资协议。

)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拟对龙升药业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应中标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以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东台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龙升药业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东台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龙升药业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东台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应缴纳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

 

重整投资方案及遴选规则

重整投资方案

为依法推进龙升药业重整,确保重整计划能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及其股东等各方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和维稳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若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① 重整投资方案。

 相关附件,包括:

a、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龙升药业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f、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g、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同时交纳保证金,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按出具的承诺书履行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② 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份装袋密封。

③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2、提交的地点

重整投资文件应递交至下列地点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4A栋6、7层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练律师,18852024495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情况对入围《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2、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交纳保证金,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五、特别声明和风险提示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及评选过程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管理人视情可随时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撤回或修订、补充、重新发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3、龙升药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参考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价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关债权以人民法院裁定的内容为准。

4、因涉及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视为已高度关注相关风险,自愿按龙升药业现状进行投资,接受存在的瑕疵。

5、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的,不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资金利息、补充或赔偿责任。

6、重整方案通过后,重整投资人接管龙升药业后,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纳税。重整投资人应考虑破产重整企业所涉税收的规定和风险。

7、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东台市人民法院负责监督

 

联系人:练律师(1885202449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 4A 栋 6-7 楼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龙升药业公司项目投资。

 

 

江苏龙升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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