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召开公告

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召开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2 公 开 人: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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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2025)湘31231

 

     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2025514日裁定受理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22日指定湖南永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62217: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街道西一环路吉首时代广场一楼;联系人:曾强,13549649130;周芸,18890627148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湘西白鹰室内装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6239:30在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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