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4 公 开 人: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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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6年4月23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内010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5月7日作出(2026)内01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于2026年6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以法院公告时间为准,请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公告信息。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或网络在线(通过链接:http://www.dingtalk.com/download下载钉钉,注册账号,搜索群号174890005123,网络查找公开群组,实名申请入群)向管理人提交该债权申请,管理人将根据申请资料对您的债权进行审查并作出债权认定结果。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路58号蒙科聚平台总部基地B座14层。

联系人:陈茜

联系电话:0471-3325125

现场或邮寄或网络方式请选择一种方式申报,重复申报无效。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具体事项请查看附件1《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附件2);

(2)《债权申报登记表》(附件3);

(3)《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附件4);

(4)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6) 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5)《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附件7);

(6)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等书面材料);

(7)《送达回证》(附件8)。

三、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不接受本类资料的唯一原件)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若 相应材料为唯一原件的,管理人不予接受。

(一)以合同为依据申报债权,需提供: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凭证、汇款单、对账单、提货单等履行凭证,有关债权形成的相关收据、进账单;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需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清单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材料;

(二)以生效法律文书依据申报债权,需提供:

1.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法 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 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 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  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 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2.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 院作出的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三)以下通用文件均需提供:

1.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 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催告函、催告文书的签收 记录、签收人的身份。若未签收,需提供邮寄至合同指定的或公司 注册地址的完整的物流流转信息:

2.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等,请详细列明债权金额的发生、变更、支付、余额等必要信息。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3.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 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即2026年4月23日(不含受理当 日)。申报人提交的《债权申报登记表》应当载明利息计算标准并另行提供利息计算文件,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等分开计算;

4.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依据。

特别提示:债权申报登记不构成确权,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重新有效的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书)。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四)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 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五)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 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六)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 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 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七)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八)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  求权申报债权。

(九)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 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 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十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自他人处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债权转让合同书或协议书。

五、债权人未申报或者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  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按照  2007年4月1日施行国务院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但最低不少于三千元。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16日上述9时30分以网络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通过钉钉平台会议直播群(通过链接:http://www.dingtalk.com/download下载钉钉,注册账号,搜索群号174890005123,网络查找公开群组,实名申请入群)进行,现场会议在新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七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请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七、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的联系人联系。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8:送达回证.pdf 下载
附件6: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pdf 下载
内蒙古蒙大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
附件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pdf 下载
附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登记表.pdf 下载
附件1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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