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聆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水岸聆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11-05 公 开 人: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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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4)水岸酒店破管字第1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015日作出(2024)01破申5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四维联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岸酒店公司”)破产清算案,并裁定将本案移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1031日,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2146号决定书,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指定福建良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4125日止,向管理人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采用现场核对或邮寄送达确认的方式。

二、债权利息截止结算日期20241015日。

三、现场核对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携带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1.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金融机构的,应提供贷款合同、原始贷款资金流向、债务人账户明细账(交易对象名称、开户行、账户);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非律师作为代理人的,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管理人见证下双方当面签署委托书。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四、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129日上午9:45,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荆溪法庭,通过“现场+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若会议形式、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提前15日通知)。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思文、李卢俊

联系方式:1995916259013805088383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花开富贵广场A28E(良誉清算)

特此通知。

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5

附: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3.债权申报登记表

4.孳息债权计算说明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授权委托书

8.福州水岸聆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送达回证

9.财产线索征集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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