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1小时前 公 开 人: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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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林冲 联系方式: 1366991452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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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0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兵06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物流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25)兵0601破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担任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整合市场资源,引进投资人对八方物流公司进行重整,保障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八方物流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八方物流公司概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八方物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MA77671A6X,法定代表人解红雷,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102团甘莫路4199号鑫盛苑小区3号商业楼1层06号,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配送、装卸服务;货运代理服务;煤炭、润滑油、轮胎、机油、汽车配件、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汽车修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方物流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解西军认缴1100万元,持股比例55%,股东裴洪生认缴900万元,持股比例45%。

(二)主要资产状况

八方物流公司名下的宗地位于五家渠市102团八一水管处,米东大道以西,泉通搅拌站以北。地上建有1号、2号、3号商铺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8110.28平方米。

二、招募条件

(一)项目要求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八方物流公司的继续运营并实现重整价值,实现资产价值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最大化,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资源,打造资本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

(二)投资人要求

1、主体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承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物流园开发经验,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能够在重整计划通过后6个月内恢复生产经营。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在规定时期内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并具备履行《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能力;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近两年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

4、意向投资人及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 体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5、保密承诺函、投资保证金承诺函。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不合符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 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 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保证金

(一)意向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并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账号:8113701013000251619

2、报名后的意向投资人如需要对八方物流公司进行投资调查的,管理人将根据现有资料协助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

3、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或经评审未获得投资人资格的,意向保证金由管理人无息退还,具体退还期限为:

(1)未获得投资人资格的,在投资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获得投资人资格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则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当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8,000,000.00元(大写捌佰万元)(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汇入上述管理人账户。

2、如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在接到管理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之前所缴纳的意向保证金,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履约保证金用作八方物流公司重整;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4、《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五、有关说明

(1)接受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2楼;

联系人:刘林冲,联系电话:13669914523;王明阳,联系电话:18599345277

(2)本次招募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8时;

(3)本公告有关情况简介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公告中列明的八方物流公司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延长招募期限或终止招募。

六、保密义务

管理人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权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重整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特此公告!

五家渠八方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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