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公开时间:2025-12-17 公 开 人: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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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世兵的申请,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2025)新01破申33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 年 11月  20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工作,经与人民法院、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多次联系沟通,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仍未向管理人移交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印章、证照、财务凭证、银行印鉴卡等资料。为维护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声明: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公章、证照、财务专用章等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印章、证照自2025年12月17日作废,自2025年12月17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5年12月17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新疆小鬼当家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戴莉华,13899909920

管理人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36层。

附件

小鬼当家公章作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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