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破产

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破产

公开时间:2024-11-12 公 开 人: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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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粤03破474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12月5日裁定受理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管理人。依据管理人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8日裁定宣告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幼儿园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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