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30 公 开 人: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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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2-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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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24年9月9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29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7日作出(2024)辽0291破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定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熵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2月28日(周六)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四号法庭

三、参会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会议主要议题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有:(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2)审议并表决破产财产变价方案;(3)审议并表决管理人报酬方案。

五、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徐鹏,通信地址:大连市高新区黄浦路533号海创国际产业大厦11层,联系电话:18104267667。

请债权人准时参会。

特此通知。

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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