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02 公 开 人:东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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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关于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2022531日,申请执行人江苏普锘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控公司)执行转破产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一、 基本案情

江苏宝控公司住所地在东台市城东新区东进大道48号,于2017526日设立,法定代表人周淑华,经营范围为谐波减速器、机器人研发等。公司注册资本10204万,股东为广东宝控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00039%),东台哈工只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00157%),海宁市济机器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804%)。

经本院执行统计,目前江苏宝控公司资产仅为名下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车辆、设备,经本院执行,未发现江苏宝控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总额已逾8000万元。江苏宝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江苏普锘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江苏宝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 申报方式

纳入江苏省辖区范围内各中级法院审理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均可竞选管理人(除与江苏宝控公司所涉案件有关联利益的律师事务所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外)。管理人的报酬将结合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管理人的勤勉程度,管理人的实际贡献,管理人为履行社会责任所做的实际工作,管理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债务人住所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并严格依照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管理人报酬确定与支取的意见》文件予以执行。如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方案,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相关费用进行支付。若案件系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可申请向本院破产援助基金支取管理人报酬(不超过3万元)。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申请书(含附件不超过10A4)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含管理人资质材料)、规模、业绩情况;

2. 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

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所有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报价方案是否同意按照本院相关文件缴纳破产援助基金

三、 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268日下午17时。

四、 选任规则

1. 本院采取“竞争评审+摇号”的方式选任管理人。根据报价方案,结合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综合考量,由本院临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3候选管理人参与摇号(仅1家单位报名,则无需摇号)。同时,为提高工作成效,参加竞选的管理人此前在本院承办的破产案件未结数不得超过5件;

2.江苏省辖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纳入江苏省法院审理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均需二级管理人以上或同等资质)可申报破产案件管理人。

五、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东台市北海路东台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何娟、林进(0515-85293135

 

 

二○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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