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21 公 开 人: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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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623日作出(2022)琼01清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杨正奇提出对被申请人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同年714日作出(2022)琼01强清43号《决定书》,指定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担任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任渭生为清算组组长。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8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费用2元万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相关的所有资料。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96日下午1500分在该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清算组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四层D座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邹严毅;联系电话:15501828078;传真:(089866787881

特此公告!



                                  海南金岳玉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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