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4 公 开 人: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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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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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9月28日大余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5)赣0723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5)赣07237号决定,指定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6年2月13日,大余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赣0723破7号民事裁定,自2026年2月13日起对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充分发掘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的运营价值、提债权清偿比例,有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并高效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信息

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47日,法定代表人为廖年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35535044280,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世纪工业园。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股东:廖年生认缴出资2880万元,持股比例24%;黄惠群认缴出资720万元,持股比例6%;江西润泽控股有限公司认缴8400万元,持股比例70%。经营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玻璃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A线为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B线为最终灭菌(胎盘组织液)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新药研究与开发;医药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存续的医药生产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较为扎实的资产基础。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截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28日,资产评估价值总额为6272.59万元。主要资产包括:

1.核心生产资质。公司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相关认证。其获批的生产范围涵盖大容量注射剂(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玻璃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和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最终灭菌,含人体胎盘组织液),具备完整的药品生产准入资格,是其最核心的无形资产和价值所在。

2.实体生产设施与场地公司拥有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世纪工业园的现代化生产基地。该基地配套有符合GMP标准的生产车间、净化系统、仓储设施及辅助用房。同时,公司已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小区原润泽药业东南侧地块业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与生产设施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可快速恢复生产的实体平台。

3.知识产权组合1)专利技术:拥有多项药品制备技术专利,技术领域覆盖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利巴韦林衍生物、抗肿瘤药物组合物、多种基础输液(如氯化钠、葡萄糖氯化钠)及特色制剂(如人胎盘组织液、腹膜透析液)等,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储备。2)商标品牌:持有“润泽”、“润宜”、“润立袋”、“特凌”、“RUNCER”等30余项有效注册商标,品牌体系完整,市场认知度良好。3)著作权:持有“润泽”、“瑞珑”等美术作品著作权。

4.资本结构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开信息,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股东出资义务已履行完毕。

二、投资人报名条件

)投资人应具备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投资人应为具备研发创新能力的医药类生产型企业,具有原料药或中间体生产基地,属于产业链型企业。

4.投资人需承诺留用润泽公司现有在岗职工的比例不低于95%。

5.投资人还应符合大余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落地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由投资人自行向大余县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投资的,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均须满足前述第1至第5项的基本条件

(二)本项目已有优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

管理人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期间,已有意向投资人某公司自愿向管理人提供共益债务借款564.2万元,其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资格。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投资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以联合体方式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出资证明、决策机制及合作基础以及全体成员对出资、履约承担连带责任书面承诺

3.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4.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

7.最新的征信报告。

8.保密承诺函。

9.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hrpcgltd@qq.com。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交予管理人。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赞贤路紫金广场A栋15楼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13907979549(郭),18707973905(张)。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应按投资协议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注:已提供共益债务借款的本金可抵扣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2.在报名期内放弃参选,管理人于报名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报名期满后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招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

拟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协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调事项不包括客户资料等商业及技术秘密)。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不报名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在意向投资人报名日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报名成功后该笔100万元可转为投资保证金

五、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按协议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

特别提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将不具备竞价资格。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八、特殊事项说明

(一)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3.本招募公告中对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系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4.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二)风险提示

1.意向投资人因招募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成本、尽调费用、差旅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2.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投资款,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所交投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管理人不予退回,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前来接洽,共商投资合作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润泽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四

 

附件1:《尽职调查申请书》 

附件2:《重整投资意向协议》;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附件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4.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2.重整投资意向协议docx.docx 下载
附件1.尽职调查申请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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