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陕西探花岭农科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陕西探花岭农科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9 公 开 人: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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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4-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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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2025)陕01破申10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探花岭农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花岭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12月3日以(2025)陕01破301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为探花岭公司破产管理人。

现管理人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探花岭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方式:“e破通”平台线上召开

3.会议议题:

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本次参会人员到会情况

管理人宣读阶段性履职工作报告

针对重整投资人产生方式以及重整投资价格征询各方意见

请各债权人、债务人按时参加会议,如变更委托代理人,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并重新提交授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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