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及深圳办事处证照、印章作废声明公告

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及深圳办事处证照、印章作废声明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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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公司及深圳办事处证照、印章作废声明公告

2025年5月19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2025)鄂0106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下称“华厦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2025年7月3日,以(2025)鄂0106强清5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华厦公司对华厦公司的公章、董事会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公章、财务专用章进行移交,未对华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以及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章、合同专用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进行移交。

现声明公告如下: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和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作废。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与华厦公司及清算组无关,华厦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声明公告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需清算组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武汉华厦房地开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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