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公开时间:2024-12-09 公 开 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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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20241022日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对《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同时,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20241022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原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112222时,表决截止时间前,有部分债权人表示因表决事项审批、决策流程所需时间较长,无法在2024112222时前完成决策。为充分保障表决权行使,表决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12822时。

截至202412822时,各组表决情况如下:

1.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35人,同意的27人,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77.14%,超过半数;其代表债权额3,228,238,665.77元,占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3.86%,超过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该表决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5808人,同意的5564人,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95.80%,超过半数;其代表债权额38,206,788,246.94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47.06%,未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该表决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出资人组

出资人代表的出资总额为62,443,485,713.00元。其中,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所代表的出资额为16,296,132,047.37元,占有表决权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总额的比例为26.10%未超过有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该表决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6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本次表决未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因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将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组协商后进行二次表决。具体表决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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