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19 公 开 人:吴忠市三和塑料瓶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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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吴忠市三和塑料瓶厂(以下简称“三和厂”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最大限度盘活债务人资产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报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许可,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我们诚挚欢迎具备资金实力、产业背景或市场资源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共谋发展。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三和厂成立于2001年6月27日,系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81715085335C,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民路2号,原投资人为魏继保。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及电子机械设备维护等。

目前,三和厂保留有3名关键岗位员工,熟悉企业生产流程、设备状况及客户资料,可有效保障投资人接产后的平稳过渡。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企业自2025年6月起停产,管理人对资产的初步接管、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已完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召开,审计、评估报告初稿已出具。

二、债务人核心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三和厂持有青铜峡嘉宝轻纺工业园区工业用地33.5亩(约22,501平方米),权属清晰,已建成标准化钢结构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储用房等建筑物约12,000平方米。其中含新建500平方米食品级净化车间一座,满足10万级洁净标准,可立即用于高端食品、药品包装生产。厂区距京藏高速青铜峡出口仅2公里,交通便捷,辐射宁夏及周边内蒙古、甘肃、陕西等省份。

(二)生产设备与产能。债务人拥有9条智能化塑料制品生产线,涵盖注塑、吹塑、挤塑等工艺,配套国内外知名品牌注塑机、中空成型机等设备,并有300余副精密模具,多为老客户定制专用模具。满负荷生产状态下,年设计产能约为:塑料瓶盖2.5亿只、PET瓶坯5000万支、各类中空塑料瓶8000万只、注塑筐箱托盘50万只。厂区内电力(250KVA变压器两组)、天然气(10吨锅炉接口)供应齐备,复产无需大规模基建改造。

(三)无形资产。三和厂持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级资质),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注册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20余项,留存《高档包装瓶系列工艺参数、配方与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50余种,是保障产品恢复质量水平的直接依据。

(四)市场与客户资源。三和厂经营二十余年,长期为区内乳制品领域及工业包装领域企业提供塑料包装制品,客户基础稳定。虽因停产暂时中断合作,但其需求仍在,投资方入主后可较快重启市场。

三、重整投资价值概述

(一)区域龙头基础。宁夏及西北地区同时具备规模化产能、食品级资质、齐全模具和技术积累的塑料包装企业屈指可数,重整三和厂相当于直接取得区域市场的“入场券”,有潜力成长为行业龙头。

(二)快速复产能力。企业资产完整、技术齐备、人员可留用,投资人无需经历建厂、购设备、申资质的长周期,完成必要检修后即可恢复生产,快速产生现金流。

(三)区位与成本优势。宁夏能源价格相对低廉,可显著降低塑料加工生产成本;厂区毗邻内蒙古、陕西等石化原料产区,采购运输便捷;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等政策红利,地方政府对制造业、环保新材料项目有明确的扶持导向。

(四)环保新材料赛道潜力。三和厂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领域具备独有先发优势——企业留存有专用的生物质降解地膜研发试生产设备,曾与宁夏农林科学院建立科研合作关系,积累了初步的试验数据与配方经验,并具备可迁移至降解材料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当前国家政策明确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普通塑料地膜,西北农业省区替代需求紧迫,市场规模可达亿元级别且持续增长。投资人若以此为切入方向,有望快速占据区域合规产品市场先机,并可积极争取农业补贴、环保专项资金及绿色金融支持,兼具商业价值与社会效益。

(五)重整程序的制度优势。通过司法重整取得企业资产与控制权,可依法豁免未清偿债务,使企业轻装上阵;投资对价基于公允评估,具有经济性;重整期间依法停止计息、中止执行,为恢复经营提供稳定的司法环境。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商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负有数额巨大且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三)拥有足以覆盖重整投资总额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相应资信证明。

(四)鼓励具有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化工新材料、食品饮料等行业背景或市场营销网络的投资人参与,具有并购整合运营经验者优先。

(五)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投资,联合体报名时须明确各方角色、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并指定牵头方。

五、预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管理人报名,签署保密协议后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

(二)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含投资额度、资金安排、经营计划、职工安置思路等)及承诺函。

(三)管理人对意向文件进行初审后,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开展深度洽谈。

(四)对于与主要债权人利益预期及管理人重整思路最为匹配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可与其签署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框架协议,锁定其参与后续正式重整程序的优先地位。

(五)管理人将根据预招募情况,依法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申请转入重整程序。经裁定批准后,优先投资人需按要求提交正式、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为预招募,债务人能否最终进入重整程序,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为准。若未能转入重整,管理人将依法推进清算拍卖程序。

(二)本公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或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进行尽职调查并自担商业及法律风险。

(三)最终投资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解释或补充公告内容,并可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预招募活动。

七、联系方式

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前来考察洽谈。

联系人:俞律师/付律师

联系电话:18152506669 17395163391

电子邮箱:2590612881@qq.com

现场接洽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德丰大厦30楼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需提前预约)

本案监督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吴忠市三和塑料瓶厂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吴忠三和投资人预招募公告26819.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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