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石佛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拍卖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石佛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6 公 开 人: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05次
  • 打印





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石佛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310时至2025年74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honghuagang.guizhoucourt.gov.cn/),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物: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石佛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为2,897包含被占用面积详情见附件黔普华评报字(2024)第027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告内容及所附材料仅作参考,实际以现状为准。


红花岗区长征路石佛路A3地块评估结果明细表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土地剩余使用年期

土地级别

商业占比

土地面积(㎡)

土地单价    (元/㎡)

楼面地价(元/㎡)

总价    (万元)

土地单价    (万元/亩)

1

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石佛路A3地块

商住用地

1.8

30%

31%

32.70

商业III-1级  住宅II级

16.57%

2897

3467

1915

1004.39

231.13

合计

/

/

/

/

/

2897

/

/

1004.39

/

注:该地块于2010年修建石佛路天桥被占用约918㎡,上述评估结果系假设地块未被占用情况下整体评估的价值,未考虑被占用情况对地块带来的影响。

 

 

 

 



特别提醒:

管理人仅向竞买人按现状移交拍卖标的对应土地以及相关文件,标的物对应的土地面临部分被占用,无法按原规划整体开发和利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与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政策和投资规定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情况为准如因竞买人不做充分了解在竞买后投资项目不符合条件而无法实施,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披露的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本次拍卖标的物竞买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因土地若存在第三方占用,则由竞买人自行与占用人协商解决占用问题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五)标的物对应土地如若涉及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手续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和承担。


)本次竞价不考虑闲置土地问题,如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相关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但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的要求可能延长因此拍卖成交后完成过户的时间管理人无法确定和保证,竞买人不得以过户时间为由要求悔拍或者追究管理人法律责任。


 (八)本次拍卖系抵押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及其委托人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人拍卖,拍卖成交款优先支付管理人报酬及因土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等费用。

    


三、本次起拍价:5142476.80元,拍卖保证金:514247.68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数倍

 

四、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网络延迟导致出价失败的,以系统记录为准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罚款、滞纳金以及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交易各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该拍卖标的对应的土地中如有违法建筑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及拆除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除本次拍卖及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竞买人承担。


(四标的成交后,管理人能否提供发票由破产企业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确定能否开具发票。


八、保证金余款支付和软件服务费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功即为拍卖成交,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另需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拍卖一旦成交,即视为淘宝网阿里拍卖向竞价成功客户提供的拍品信息综合展示服务、竞价技术服务等已完成,淘宝网阿里拍卖已向竞价成功客户履行全部服务义务,竞买人即应当向淘宝网阿里拍卖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根据相关用户协议,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5%软件服务费按照拍品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计费,具体费率以拍品页面公示为准),单个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该费用须在平台指定日期内通过公告链接在线支付方式转入到平台账户。上述费用逾期则视为竞买人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若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出台新的软件服务费标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账号:8113201011600081449】,汇款时注明“石佛路A3地块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竞买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拍卖成交后未按公告约定缴纳拍卖尾款视为竞买人悔拍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竞买人悔拍的,根据悔拍情况,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九、标的物交付


(一)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交投大厦10楼贵州文治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竞买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管理人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等手续;逾期不签署,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风险及费用由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 


 平台生成的竞价成功文件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布


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状况、质量等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对此进行检验。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的位置、面积、质量、状态瑕疵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本次拍卖标的对应的土地的清场、需由竞买人自行清场。


)本次拍卖标的对应的土地、电、气等登记、变更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理。对本次拍卖标的对应的土地能否办理登记手续及转移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给予协助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后果由竞拍人自负,管理人不作登记的任何承诺。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预约情况组织现场看样,并接受现场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李律师15329529182。

 

十一、其他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价成功文件文件中载明竞价结果、竞价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律师153295291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致电咨询电话

遵义市金路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