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2 公 开 人:广州东风穗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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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风穗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2025)粤0111强清5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白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裁定受理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东风穗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通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23日指定广东良吉律师事务所担任穗通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穗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穗通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1)申报的债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500元/件收取;(2)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500元/件收取;(3)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按3000元/件收取;(4)申报的债权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按6000元/件收取。上述费用分段计算,不累加计算。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穗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穗通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穗通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交付穗通公司的主要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白云法院及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如实回答询问;清算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导致穗通公司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清算组名称:广东良吉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20C03房自编C单元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 19807578739

特此公告!

广州东风穗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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