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公开时间:2023-10-07 公 开 人: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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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经统计,截至2023930日晚18时表决期满,本次《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社保税款公积金债权组、出资人组、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因此,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第五部分“重整计划的表决与批准”,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实质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的,其他表决组不再进行二次表决,按照原表决情况进行二次表决统计。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有权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管理人将同普通债权组协商,争取普通债权组协商后再行表决。

特此报告。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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