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后续工程 万嘉华府小区项目主体检测比选公告

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后续工程 万嘉华府小区项目主体检测比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8 公 开 人: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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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后续工程

万嘉华府小区项目主体检测比选公告

 

1.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茂公司”)2019年7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工商登记显示股东为:司彩霞,出资1900万元,持股95%;杨晓铭,出资100万元,持股5%。法定代表人为司彩霞。

坤茂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为“万嘉华府”项目,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站南街南段路西。该项目于2019年7月2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年7月26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12月18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3月9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9月18日办理《石家庄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总建筑面积87323平方米,共8栋住宅楼。

2024年4月29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称“藁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裁定受理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2024年5月6日指定万嘉华府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重整工作组(清算组)为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石家庄市藁城区万嘉华府小区项目主体检测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万嘉华府小区项目主体检测;

2.2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藁城区万嘉华府小区项目主体检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对石家庄市藁城区万嘉华府小区项目进行主体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4服务期限:接到管理人通知后2天内进场开始检测,自进场之日起20日内完成检测,检测完成后,1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2.5质量标准: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2 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单位应当提供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 1-3 年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4 供应商需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申领时间、材料、方式

4.1申领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9:00-17:00;

4.2申领询价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4.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4 符合本文件第三条资格要求的承诺。

4.3申领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缴费,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采购人邮箱:173196324@qq.com

4.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按要求购买询价文件并缴至以下银行账户,并于报名时前将缴纳回执发采购人173196324@qq.com邮箱核验: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开户名称: 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藁城支行

 号: 01621500002088  

5.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7日10:0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藁城区四明街98号藁城市财政局3楼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概不负责。

7.特别说明

因本项目为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的项目,遂本项目的采购人及费用支付主体为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该费用将作为共益债务,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选定的供应商先行垫付。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四明街98号藁城市财政局3楼石家庄坤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敦律师

话:18633080242

电子邮件:173196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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